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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保卫处 2017-07-05 00:00 浏览:

学校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要求,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治安、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暑假安全稳定。

  一、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邪教、防传销等安全教育。

  二、狠抓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组织一次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具体有效防范措施。要求各单位规章制度到位、值班人员到位、检查记录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暑假校园安全。

  三、加强校园活动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暑假期间尽量减少或避免组织大型集会活动。若确需举办,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压缩活动时间,需向公安机关报备的活动必须报备。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人和承办人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责任,依法实施,严防火灾、交通、踩踏、意外伤害等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四、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暑假期间应会同学生管理部门加强学生公寓的综合管理,严格会客登记、严禁学生公寓留宿外来人员。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应加强楼宇安全巡查,严禁违章用电、用火,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促进校园和谐安宁

  有关单位使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必须建立用工档案,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流动人口进校园要与学校用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专人管理,防止少数不法分子趁机入侵校园。

  六、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假期是案件、灾害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暑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要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值班人员名单请于7月7日前交保卫处办公室(办公楼B120房间)。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莲花街校区:67756110 67756393 67756119

  嵩山路校区:67789110 67789119

                       保 卫 处

                      2017年7月5日

(责任编辑:L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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