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政教〔2017〕45号),以各学院学生人数为基础,考虑学科和专业建设,进行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人数分配。具体分配如下:
学院 |
分配推免人数 |
学院 |
分配推免人数 |
粮油食品学院 |
5 |
管理学院 |
5 |
机电工程学院 |
6 |
经济贸易学院 |
5 |
土木建筑学院 |
7 |
理学院 |
3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7 |
外语学院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4 |
法学院 |
1 |
生物工程学院 |
3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设计艺术学院 |
3 |
电气工程学院 |
5 |
国际教育学院 |
5 |
总计 |
68 |
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完成推免生后续工作。
教务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