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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延期结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2017-09-28 16:14 浏览:

各学院:

按照《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政教[2013]20号)规定,现决定对延期结项的2014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验收,具体结项事项如下:

一、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采用学院初审和学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学院需按照《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校政教[2013]20号)所规定的结项条件严格初审。在初审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二、材料及时间要求

1、2014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免于验收。《河南工业大学2014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延期结项验收名单》(见附件1),此次不能结题验收的项目按终止撤项处理。

2、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完成结题报告(要求不少于1万字)。

3、项目负责人须按立项申请书的要求完成研究任务,形成研究成果,包括结题报告、研究论文(著作)或其他成果。

4、凡资助项目应按申请书的研究目标完成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重点资助项目应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或在CN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且来源期刊不能相同)与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论文,一般项目和其它项目要求在国内CN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研究论文,所有相关成果应注明“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资助项目”。论文采稿通知无效。

5、成果为教材的,提供封面、版权、提要、目录复印件;成果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其他成果形式请提供相应证书、照片、说明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并合订成册。

6、提交材料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结项申请书3份,支撑材料合订本1份),结项申请书需填写单位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支撑材料合订本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结项申请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7、学院需在10月12日之前将结项项目材料交至教务处高教研究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jyj@haut.edu.cn。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每个项目包括结项申请书(含单位意见及负责人签字、公章等验收结果扫描页)、支撑材料合订本两个文件,文件名格式为:“学院名_重点/一般_主持人姓名”。各学院收齐审核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并采用学院名称命名。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2014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延期结项验收名单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17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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