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和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7-10-16 11:42 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7]35号)和《关于做好新一批省派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7]36号)精神,我校拟继续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轮换工作要求

按照省委确定的“提前选好、逐步介入、以老带新、有序轮换”要求,2017年10份启动新一批第一书记选排工作,11月份新任第一书记入村,现任第一书记继续留任到2018年2月份,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以老带新,实现新老第一书记的有序轮换和顺利交接。

、人选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主要从副处级以上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中选派。

、选派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过宣传动员、个人报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后提交校党委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主要职责

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注重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五、任职期限及地点

新一批第一书记任职期限为2017年11月--2019年12月,

工作地点为邓州市张村镇冠军村。

、管理考核及相关待遇

坚持驻村工作服务,任职期间,在村工作时间不低于全年工作日数的2/3,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相应派驻基层组织。

第一书记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学校将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适时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

第一书记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由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任职期满,学校会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驻村任职时间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学校对派出人员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要求、能力素质高的优秀干部报名参加。

2、广大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踊跃报名,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挑选,到基层磨练意志、砥砺品质,提高本领。

3、请符合条件的人选,下载填写《省派第一书记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批准后,于10月19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05),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aut.edu.cn。

附件:省派第一书记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7.10.16

(责任编辑:李国仓



上一条:健步走活动时间变更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

关闭

文章标签: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版权所有©河南工业大学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 邮编:450001 电子邮箱:xb@haut.edu.cn  电话:0371-67756888  |  豫ICP备05002475号 郑公信备4101000000080号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