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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受处分学生处分解除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 2018-06-26 17:01 浏览: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受处分学生解除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18〕396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9月1日前受处分的全体在校学生可以申请解除处分,处分的解除按照《河南工业大学纪律处分办法》第六章执行。

二、各相关单位应将本通知告知给2017年9月1日前受处分的每一名学生,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申请解除纪律处分的学生要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受处分学生解除纪律处分申请表》,同时提交解除处分申请书(含思想汇报)一份。

四、2017年9月1日前受处分的在校生学生名单,可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科查询。

学 生 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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