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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就业创业中心 2024-07-18 10:48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工作通知》要求,强化就业监测核查,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现就我校2024 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学院核查:7月18日-25日

学校核查:7月25日-30日

二、核查内容

佐证材料核查。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及有效性,包括毕业生学号、专业、手机号码、就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重点核查毕业生签约就业、合同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灵活就业(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的单位就业、自由职业、电子商务创业、个体工商户创业)等数据,核查毕业生就业单位是否真实、是否有更换工作或者辞职等毕业去向变更情况。

毕业生去向确认情况核查。自查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去向确认情况,要推动毕业生全部登录全国去向登记系统确认本人毕业去向信息。对反馈去向信息有误的要及时更新去向并重新确认,对反馈“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的去向信息要及时核实处理。

(三)单位核验问题核查。对全国就业管理系统校验反馈的单位名称不存在和企业状态有问题的数据,及时核查整改。

(四)存疑就业核查。自查是否存在违反“四不准”“三不得”规定情况。对同一单位聘用2名及以上同院系同专业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学生所学专业与就业岗位专业相关度低等情况,重点核实处理,并做好书面记录。

重点群体帮扶情况核查。核查重点群体毕业生去向落实进展情况,核查帮扶信息在就业系统中是否完善、“3个3”落实是否到位、毕业去向落实率是否高于学院整体水平。

三、工作安排

学院自查718日-22)。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组织人员开展学院自查,逐人登记,形成自查记录。7 月22日前,各学院将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自查报告(附件1)、自查记录表(附件2)、毕业去向数据核查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jycyzx@haut.edu.cn,纸质版(一份)由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学院党委副书记、核查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盖章后,报送就业创业中心就业指导科。

(二)学院互查7月23-25日由就业创业中心组织,组建10个核查小组,各学院根据《学院互查安排一览表》(见附件4)开展学院互查。7月23日各学院将就业证明材料交至学生事务中心25119会议室。7月25日前,各核查小组将签字后的互查情况记录纸质版交至就业创业中心。

(三)学校核查7月25-30日)。学校根据学院自查情况、学院互查情况、毕业生去向反馈情况和灵活就业情况等进行重点抽查。对各类反馈线索以及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反馈异常的就业数据,一事一查。

四、相关要求

强化工作责任。各学院党政领导是就业监测数据核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树立红线意识、规矩意识,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确保就业监测严格规范、数据真实准确。

(二)认真对照检查。要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不得”要求,严格执行新监测指标要求,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内涵,认真开展自查和互查,如实填写学院自查记录、自查报告,做到严谨规范、不落一人。

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各学院要在此次核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关心当前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进展,尤其是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等重点群体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主动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等服务,帮助他们尽早就业。

联系电话:0371-67756066

联系邮箱:jycyzx@haut.edu.cn


就业创业中心
2024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李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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