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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入学报到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 文/孙向东 2017-08-30 15:08 浏览:

一、报到时间、地点

所有研究生新生(含博士、硕士)报到时间统一安排在9月3日。

报到地点为录取学院新生报到处。

二、新生报到要求及流程

(一)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新生报到。

(二)提前制作新生报到登记表。根据新生录取名单,制作新生报到登记表(样表附后),有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学院应另行制作博士生报到登记表。

(三)新生报到流程:

1. 审查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博士生审查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并认真核对上述材料上的信息是否一致,且与本人是否一致。

2. 审查无误后收交准考证、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3. 接收、登记、保管好新生自带的个人档案及党团关系,博士研究生个人档案由新生交研究生处。协助需要的新生办理绿色通道。

4. 在新生报到登记表中认真记录各项内容。其中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认证报告、个人档案等项必须填写“有”或“无”,不得使用“√”或“×”进行标注。

5. 通过审查的新生须由本人在报到登记表签名,不得代签。

6. 向新生发放校园卡,并指导新生充值。

7. 报到当天下午5:00向研招办汇报新生报到情况。

说明: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应对报到新生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认真审查身份证、毕业证、校园卡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审查毕业证、校园卡、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信息与本科专业、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信息是否一致;审查报到新生与复试考生是否为同一人。

审查中对于发现的冒名顶替等问题,应及时向研招办汇报。

(二)研究生个人档案由新生本人负责转到录取学院,档案是否转到学院,涉及到该生能否享受到国家助学金,没有与学校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也不向学校转交档案的,学院必须追查其档案去向。学生在校期间个人档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短时借阅、调用、评定职称、考博、考公务员等)流出学校,学校研究生处将以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在学生档案登记、记录、保管过程中,如若发现有关教师存在徇私舞弊现象,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发放并指导学生填写《学籍表》、《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等,按要求的时间交研究生处。

(四)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开学典礼及入学教育,安排好院内入学教育。

(五)9月17日之前,各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新生入学报到相关材料:

1.书面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新生入学报到情况(含未报到新生姓名、专业、学号等)、新生审查所做工作及审查结果、新生提交材料情况(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个人档案等项如有新生缺失,应详细说明)等内容。

报告由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博士生的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

3.新生报到登记表原件。

以上材料影响新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以及新生奖学金的评比,请相关学院务必及时报送。


(责任编辑:李国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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