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拓展职业发展能力,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135号】、《河南工业大学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校政教〔2017〕41号】的有关精神,我校面向2016级在校本科生开展双学位专业教育。学校颁发的双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学位认证(示例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2016级本科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申请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不同学科门类;
2、在校期间所修读主修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3、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者;
4、满足上述条件者方可报名,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二、开设专业与培养模式
详见学院招生简章。
三、学分要求与学费
详见学院招生简章。
四、招生计划
专 业 |
招生计划(人数) |
学 院 |
英语 |
共计招生不超过1050人 (具体各专业人数依据报名情况按比例进行分配) |
外语学院 |
法学 |
法学院 |
金融学 |
经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贸易学院 |
五、报名程序与录取办法
本次双学位专业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需进入校园网——综合教务——新教务系统,学生登录后,先点击信息维护——个人信息,打开页面后,将个人电话填写在“联系电话”一栏,然后再点击下方的“提交”(没有联系电话视为报名无效)。然后再点击信息维护——辅修报名,打开页面后,会看到自己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和平均学分绩点,请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右上方下拉框中选择欲申请双学位专业,然后在页面左下方点击报名,报名程序完成。
学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学生所在学院、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将进行审核,依据招生计划,对已报名学生择优选拔,录取结果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会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公布。
六、报名与缴费
报名时间:9月15日----22日
交费时间:9月25日----28日
缴费方式:将足额学费存入银行卡中,学校统一划扣。
七、证书颁发
1、双学位专业的学位证书单独颁发,与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分别编号。双学位教育专业学位证书须注明“辅修”字样。
2、学生如果未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无论是否修满双学位教育专业所规定的学分,都不得颁发双学位教育专业学位证书。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但未修满双学位教育专业所规定的学分,不颁发双学位证书,不延长修读年限。
3、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未获得双学位毕业资格,但已修读并通过第二学位的专业核心课程,可发给相应专业的辅修专业证书。
河南工业大学教务处、外语学院、法学院、经济贸易学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