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校2017年新进青年教师的培养,尽快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请各单位根据《河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017年新进青年教师在思想素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加强培养,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和管理规定,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实施导师制度,严格执行试讲制,建立青年教师培养与考核档案。
二、各单位应选配德才兼备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督促、检查培养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根据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指导教师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经所在院系教研室讨论通过后,认真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任务书》,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rscszk@vip.163.com。
三、各单位应在每学期末组织青年教师进行认真的总结,培养期内要求每位青年教师观摩老教师的授课,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听课情况登记表》并及时归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四、各单位应定期组织专家对青年教师进行听课检查,提出整改措施,组织青年教师观摩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活动,聘请督导组专家传授教学经验,组织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等,并形成总结材料备案。
五、为使新进青年教师更好地融入学科建设中,各学院应安排新进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本学院的科研、学科及实验室状况,参与实践教学等工作。
人事处
2017年9月25日